1)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七二 贩卖私盐如何?_崇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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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这话说得确实是精辟到了极点,难怪大明朝的海上走私从来都是屡禁不止,有这等暴利,禁得了才怪!

  至于海盐的利润,那就更不用说了,尽管盐不贵,但却是人的生活必需品,需求量大且市场永不枯竭。而且海边晒盐,海盐的如价又是低到了一个吓人的程度,是以盐业古来便是暴利行业,自汉武帝盐铁专卖之后,不论哪朝哪代,都是将其作为政府垄断型的朱元璋式的政策——看似绝妙,实则无法长久,时日一长,便会从善政变成大大的恶政。

  按照开中法运粮食的商人大军中,自然少不得晋商,而晋商发给盐引之后,最早划给他们支盐的所在,乃是河东。而此时,食盐的销售范围,哪里的盐销往哪里,哪里的商人能去哪儿支盐,能把盐销往何方,都是朝廷划定了的。河东盐行销范围主要是晋南地区、陕西南部、河南北部等一百二十多个州县,在这些地界儿,食盐的销售价格朝廷不管**一**本**读**小说。因此其利润空间非常大,晋商抓住政策变化这一契机,纷纷北上南下,由此大发利市,迅速的积累了巨额财富,地方经济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运城便是一个极好的例子,此处古名潞村,后来那海德俊将盐运使署移到了潞村,起名凤凰城,至明清时期,由于盐运使署设置在凤凰城,便改名为运城。运城因盐得名,因盐勃兴。

  “开中法”调动起了大家的积极性,但是久而久之,粮食陈腐,多得吃不了,且河东产盐量有限,逐渐商人手里开始持有大量的空引,在河东兑不了现,成为社会一大弊端。这迫使朝廷二次改革开中法。商人以后不用向边关运送粮食,可以交银子换取盐引。对于大家手中持有的空引,政府编成十组,分十年一一兑现,每年兑现一组。兑现后,不仅可以在河东支盐,而且可以到全国各大盐场支盐。

  这也就是所谓的“叶淇变法”。

  当然,这只是官面上冠冕堂皇的说法。

  在时任户部尚书的叶淇变法之前,开中制已经被破坏到了有名无实的地步。其一,明朝廷增加了每引盐的纳粮数量,使商人望而生畏,不愿纳米开中。其二,权贵上奏讨取盐引,垄断开中,贩卖私盐,使开中商人受到排挤。其三,灶户不堪剥削,纷纷逃亡,盐产量大减。其四,明朝廷基于财政的需要,始终对盐商采取提前敛取的政策,任意增发盐引,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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