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十四章 舌尖上的早饭_大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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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毫无聚焦的瞳孔默昭示她已默默开启灵魂视角。

  乞丐吃完早饭,心情似乎不错,问张大镖头招聘什么时候开始。

  张镖头捏着鼻子表示,omg,你问我我去问谁,除了眼前这位,所有人一眨眼就跑了个干净,自己还招个鬼啊,“对了,还没有请教阁下大名?”

  “哦,我叫贝尔格里斯。”

  噗~“你还真叫贝尔格里斯啊!难不成阁下你的特长是荒野求生吗?”宅男捂脸。

  乞丐点了点头,有些奇怪,“你怎么知道的,我父亲是英吉利人,热爱冒险,年轻的时候利用一艘小木船漂洋过海来到了这片神奇的土地上,认识了我的母亲——一个同样充满梦想的东方女士,再然后某个交加的夜晚我就诞生了。”

  “哇,看不出来啊,阁下居然还是混血杂交品种啊。”

  “不过我出生没多久父母就去世了,听村子里的人说他们出海去寻找传说中的物种——豆豉灵鱼,这之后就再没有人见过他们了。”

  “啧啧,真是一段满载梦想和勇气的故事啊,贝尔格里斯同学,那失去父母后请问你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呢?”

  “嗯,因为我出生在一个海边的小渔村里,所以很小的时候我就会下海捞鱼了,有时候村子里的人看我可怜也会分一些多余的食物给我,当我长到差不多六七岁的时候被路过的人贩子发现,他们把我卖到了北方的一片大山中,给一个快要咽气的老猎户做儿子,那个老头的脾气不好,喜欢喝酒和玩骰子,每次输钱回来都会把我吊起来用皮鞭抽我,于是某一天我趁他不注意自己跑进了大山里,那座山里有很多的毒蛇猛兽,我以为自己死定了,但说来也奇怪,我的身体中仿佛有着某种奇异的本能一直在指引着我,无论什么植物只要一眼我就能看出它有毒没有,而即便是在那些剧毒的动物或者昆虫身上我也总能找到可以食用的部位,只要一把小刀,无论走到哪里我都能得到足够的食物,我被野狼追赶,被猴群袭击,住过熊洞,喝过蛇血……总之,在那座人人谈之色变的大山深处一个人生活了大概两年的时间,然后我感到有些厌倦了,我发现自己好像无法在一个地方呆的太久,见鬼,我的血液里流淌着一种叫做冒险的东西,我迫不急待的想要离开让自己感到熟悉的地方!于是我走出了那座大山,开始四处游荡,方向并不重要,我只是希望能体验更多让我觉得刺激的东西,这么多年来我走遍了世界上所有环境险恶的地方,然而那些地方能带给我的满足感却在不断的减少,这很糟糕!这不是贝尔格里斯渴望的生活,我花了几天时间,试图找出能够让我重新感觉到快乐的东西,你猜怎么样,我想起了小时候被人贩子拐卖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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