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九章、我,似个机器,没有感情_我为拉普拉斯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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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三区,没有工作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早上七点起床,在宿舍洗漱,刷一会儿视频,七点半到食堂吃饭,吃完七点五十,来到储物间。

  从柜子里拿出工作服和工作帽戴上,跟着线长喊一喊厂里的口号。

  电子厂的一天就开始了。

  陆明义的工作是拧螺丝,他和工友们坐在流水线旁,面前传送带不停往前,送来一块又一块电路板。

  工位上有电动螺丝刀,他将螺丝刀对准位置,往下一按,一提,就完事了。

  这个岗位不太累,他托了好些关系,才转到这里。

  没人敢偷懒,监控摄像头遍布了全厂,还有线长来回巡逻。

  没人能偷懒,传送带以一个恒定的速度向前,送来定量的产品,稍微慢一点,就会造成堆积,然后被线长辱骂,严重甚至会丢掉工作。

  早上一直干到十二点,去食堂吃饭。

  工厂的门口有探测器,曾经有人想要偷产品回去,被保安打了一顿,丢了工作。

  丢了工作,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下午一点三十,回到工位,继续工作。

  五点半下班。晚饭要吃得快一些,因为六点还要加班。

  加班的时候,大家都很高兴,因为加班的工资高一倍。

  白天工作8小时,每个小时10元。

  晚上加班4小时,每个小时20元。

  如果没有加班,一天只有80的工资,如果算上加班,一天可以有160。

  按最好的情况来算,每天12小时干满,每个月30天干满,加上一些补贴和奖励,可以拿到5000多。

  可实际上,厂里只有在订单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加班。

  加班的名额大多数时候是有限的,想加班,要申请,要争夺。

  而且一个人不可能干满一整个月,总要休息几天。

  所以一个月能拿到4000,已经了不得了。

  说起休息,陆明义在进厂之前,曾经想,要休息什么呢?一天天就这么工作能怎么的?

  直到他连续工作了两个月后,他才明白,他整个人都恍惚了。

  他感觉自己不是一个叫做陆明义的人,而是一台机器,是流水线的附属机器,每天早上八点拼上去,晚上十点卸下来。

  他于是给自己定了计划,每个月休息两天,和工友出去逛一逛,或是陪陪家人。

  他今年二十岁,他已经在这家工厂干了四年。

  他没能攒下几个钱,因为他还有三个弟弟妹妹,他想弟弟妹妹们好,把他们送进了学校。

  学费昂贵,他的工资刚好够花。

  工友们劝陆明义,不必这么辛苦,他们请他去燕尾巷玩了玩,想给他找点儿乐趣。

  陆明义确实感到了乐趣,不过这份乐趣不大,不值得他花上自己的血汗钱。

  他感觉自己已经足够幸福。

  他有一个工作,因为他和线长的关系不错,每次加班都有他,他经常可以干满12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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