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百零四章 选驸马_农家有喜:赚个夫君捡个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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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太岩永远忘不了他找到玄若之时他是个什么模样。

  小孩儿穿着一身脏兮兮的乞丐服,瘦的身上不剩几两肉了,皮包骨头是什么样,他就是什么样儿,身上到处都是淤青、伤痕,几乎不成人样。

  要不是他腰上的胎记和梦凉给他的密函中相差无二,他都不敢相信眼前那瘦的跟猴脏的跟落水狗一样的娃娃就是被誉为“神童”的黎凡。

  造化弄人啊,小孩儿再聪明终究是个小孩儿,还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孩儿,生存技能几乎为零。

  他都想象不到他是怎么从西楚一路跋山涉水走到东历的,路上吃了多少苦,他连问都不敢问,怕伤孩子的自尊心。

  支撑着孩子活下来的,是黎家的血海深仇。

  所以他从来不逼他忘记仇恨,而是让他埋在心里,先让自己努力长大,活下来再说。

  ——

  给梅秋臣喂了药,柴言守在梅秋臣身边,萧湛走出去找明溪。

  这会儿明溪已经在厨房准备午饭了,家里来了客人,她更要好好准备一下,尤其面对柴言那个挑嘴的侯爷,难伺候得很。

  炖了一上午的老鸭汤出来鲜味了,明溪又清蒸了一条鱼,做了个鱼香茄子煲,麻婆豆腐,又炒了盘辣子鸡,鸡鸭鱼肉,四菜一汤,不可谓不丰盛。

  萧湛人还没到厨房,老远就闻到了香味,走到门口,就见明溪正系着围裙在灶前大刀阔斧地炒着菜,时不时还颠个勺,架势十足。

  他最喜欢看明溪做饭时的模样,像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女将军,围裙就是她的铠甲,饭勺就是她的武器,那所向披靡的气势真是霸气侧漏,帅惨了!

  今天天气不算热,但厨房仍旧烘烤的像个火炉,明溪白皙的小脸也跟着热起来,红滟娇润,粉嘟嘟的,瞧着比淳儿还要可爱。

  萧湛看着,看着,唇角不知不觉勾起一个弧度,一双清眸也变得闪烁起来。

  明溪早就发现他了,可等了半天也没见他进来,像是呆头鹅似的站在门口,傻不愣登的。

  她抬头睨了他一眼,“谁允许你偷窥我的?”

  一张口,就娇蛮得很,好像这里是她的地盘,她的天下一样。

  萧湛轻笑,“哪有偷窥,我分明是在光明正大地欣赏你。”

  “那你别光欣赏,过来帮我擦擦汗,热死我了。”

  明溪觉得夏天在灶台前做饭简直是一种酷刑,汗哗哗地往下淌,像是在汗蒸似的。

  萧湛没有随身带帕巾的习惯,便过去从明溪身上取,“在哪儿?”

  明溪忙着炒菜,“我也不知道,你自己找找吧。”

  “……”

  萧湛便只好自己找。

  袖袋中,没有;腰间,没有;他手往上,伸进她的怀里,轻轻一摸……

  有那么一瞬间,两个人都愣住了。

  对视一眼,耳朵根瞬间染上颜色,一个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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