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二章:多吃核桃补补脑_席欢之陆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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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欢之第一次出席音乐节走红毯,当然得隆重打扮一番。

  闻经纪人连送几套衣服到她手里,“看上哪件,自个挑。”

  闻经纪人眼光很好,哪来的衣服都不怎么卖肉,最多露个肩。就以席欢之的人气,已经不需要卖肉博人眼球。

  保姆车里。

  席欢之挑了件桃粉色裸肩的薄纱长裙,把帘子拉上,直接换上。

  闻经纪人瞥一眼:“真他么仙气。”

  就算歌唱的不好,就凭席欢之这长相,天生适合吃明星这碗饭。模特也行,身材太好,腰细腿长,关键还有料。

  席欢之不得不吹爆这副皮囊的颜值,穿美美的裙子,当然少不了化妆。她给自己画了桃花妆,眉眼下再点一颗痣,清纯又平添几分性感。

  不过,自古美人在骨不在皮。

  气质不在,再美的女人跟咸鱼是没什么区别的。

  席欢之是两样俱全。

  半小时后——

  车子停在举行音乐节的酒店门口。

  闻经纪人率先下车,打开车门。

  霎时间,灯光闪烁。

  闻风而来的席粉们在外举着灯光牌和横幅,见到席欢之下车时,尖叫声响彻天啸。

  “欢之,你最棒!”

  “欢之,我要给你生猴子!”

  “欢之欢之我们超爱你,我们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笔芯笔芯。”

  这届女粉丝真是比男粉丝还要给力。

  闻经纪人表示:得点个赞。

  那些男粉丝不甘示弱,“欢之欢之,你今天最美,不接受反驳的那种!”

  众多记者们:“·····”

  走在红毯上的N名女星:“·····”

  别的明星来应援的粉丝们:“······”

  事实上,大众的审美是一致的。

  走红毯的照片一发上微博,席欢之又上热搜了。

  而后被网友们称为热搜体质。

  就走个红毯,居然还上热搜了。

  远在国外的顾森看到红毯美照,鬼迷心窍,用大号点个了个赞。

  瞬时间将这条热搜顶上榜首。

  柳颜得知后,吐槽:“你还真是粉她粉的明目张胆。”

  而顾森的粉丝霎时间炸了,纷纷要求顾森出来解释。

  “你赶紧发条微博解释,免得你的女友粉弃你而去。”柳颜催促。

  顾森冷哼,女友粉什么的他根本不在乎,无动于衷。

  柳颜吼:“你不知道你微博五千方粉丝起码有一半是女友粉吗?”

  顾森:“······”

  最后,在柳颜的威逼下,他发微博澄清:“我是席欢之的粉!”

  柳颜表示:你还不如不澄清。

  但顾森的女友粉们居然买账了。

  然后,席欢之的粉丝跑过来表示真有眼光。

  海城。

  杨助理发现他们陆医生的神色有些阴鹜,大着胆子瞄了一眼,亮着的手机屏幕,陆家六小姐席欢之笑容灿烂,那身桃粉色长裙衬的人比花娇,漂亮的天鹅颈,皮肤白皙如雪。

  美人倾城,不过如此。

  可思来想去,杨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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